在外省参加医保的人士在上海就诊时如何进行报销呢?具体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根据本地区域医保相关规定,到异地进行诊治的病患需要预先在所参与的医保经办部门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此之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则可由患者自行垫支;
待治疗完毕后,凭借相关的发票和凭证前往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手续的办理。
其次,若参保地与就医地已经实现医保网络结算功能,那么需要到异地就诊的病患只需按照当地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便可以在就医地使用医保卡进行诊疗,无需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再行报销。
此种方式目前在部分省份内已经实现,同时也有部分地区实现了跨省之间的医保网络结算。
最后,若参保地与病患将要前往的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理报销合作关系,那么病患只需按照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在就医地产生的医疗费用便可直接委托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