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寻求与雇佣方进行有效沟通和商议;
2.及时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等待解决方案;
3.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专门负责劳动争议调解的相关机构或者是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获取更多帮助;
4.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5.若对仲裁结果仍有异议,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