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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借款合同

无固定期限借款合同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5-18 15:55:21 已帮助12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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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的效力并不依赖于其中是否包含了还款期限这一项重要条款。
只要该借款合同是建立在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基础之上,即满足合法性以及有效性这两项要求。
在此前提下,借款人有义务遵循签订的协议,按照商定好的时间还清借款。
若在借款合同中对于还款期限这一事项未作任何规定或表述模糊不清,那么仍然无法确定具体的还款日期时,借款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何时归还借款;
而作为贷款方,也可通过催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来保障自身权益。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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