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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18 14:05:01 已帮助21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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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合同成立和生效所需满足的特定条件,我们可以简单概述为以下几点:
首先,合同成立通常需要具备以下几个基本要件,即存在合同的双方主体,即合同的相对方,这些相对方需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他们表达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可信的,最后,签订该份合同的整个过程不得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次,对于合同生效而言,它所要求的条件相对更为严格,除了上述提到的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外,还需要确保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表现形式也不能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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