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被确认为工伤之后,他们将有资格得到如下几种赔偿福利:
在日常生活中无法自理的情况下,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批准的生活护理费用;
包括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复健所需的各种费用在内的全面康复费用;
在合同期结束或解除时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以及其他相关福利。
此外,若不幸离世,其家属将有权利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公殉职补偿金等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