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劳动者提供相关社会保障方面,尽管企业已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却未与员工签署正式的雇佣协议。
在此情况下,倘若这些劳动者遭遇到解雇或者岗位调动等问题,他们有权利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在法律规定中,用人单位有义务在雇用劳动者后的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若该期限过后仍未签字确认,那么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就应该按照双倍工资标准来支付报酬,同时,劳动行政部门也有权对其进行纠正和处罚。
对于那些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遭到解雇的劳动者,他们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同样地,如果是因为不合法的岗位调动而引发的争议,劳动行政部门也会依法进行纠正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