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明确指出,开荒者对开垦出的土地拥有使用权,然而其所有权却归属于国家。
在此情况下,若有使用权在手,可以依法办理并完善承包证书。
其次,尽管开荒者对开荒地拥有所有权,但仍须与相关部门签署承包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若该片土地遭到占用,赔偿金额则依据土地所产生的实际收益进行计算,因此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另一方面,在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过程中,欲获得相应的承包权,必须先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如未签订此项合同,村集体有权依法收回该处山地。
然而,在村集体回收该山林时,应向您支付相应的开荒投入或损失补偿。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第二百五十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