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对拆迁安置表示不满的权益保护问题,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应对措施:
1.要求举行听证会:
在有关部门公开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并征询公众意见的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提交维权意見,并申請组织听证会进行讨论。
2.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与鉴定:
在接到评估报告之后,倘若当事人对评估結果持有疑义,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機構提出复評申请;
若对复評结果仍然存在异议,则应在收到复評结果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评估專家委員會提出鉴定申请。
3.申请行政复议:
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