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农村土地确权出现错误,仍有纠正的可能。
在公示环节,可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更改请求;
在确权工作全部完成后,如发现存在错登或漏登情况,可前往当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并进行详细的户籍调查。
待核实无误后,再由发证机关进行审批并予以更换。
在此过程中,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做出是否更正或不予更正的决定。
若在法定期间未能履行职责,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