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民工人身受意外伤害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工伤赔偿的追讨工作:
自事故或被诊为职业病当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开始算起,用人单位必须申请工伤认定;
接着,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是他们的近亲家属应当向设立在特定区域内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最后,他们需要带着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医疗费用缴纳收据等相关文件资料,前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赔偿要求的申请流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