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以及用人单位均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设立工会组织,并且吸纳所有在册的劳务派遣员工为其会员,任何社会团体或个人均无权对此行为进行干扰或制约。
对于劳务派遣员工,他们有权利优先加入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会,同时在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会委员之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劳务派遣员工代表作为委员会成员之一。
若劳务派遣单位尚未设立工会组织,那么这些劳务派遣员工可直接加入到用人单位的工会中来。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