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亦可作为认定承揽关系的依据。
在实践中,若当事人以口头方式缔结了承揽合同,当出现承揽争议时,他们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通过提供各种相关证据,如书面文件、实体物件及电子数据等,来证明承揽关系的确立。
然而,通常情况下,口头协议的取证难度较大。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