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租赁专题 > 出租房屋内租赁物损坏具体谁来担责

出租房屋内租赁物损坏具体谁来担责

出租房屋内租赁物损坏具体谁来担责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5-13 10:05:26 已帮助242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出租房屋内租赁物损坏具体谁来担责
房屋租赁期间内,如因租赁物发生任何损坏情况,其应由导致该结果的过错方或违约行为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
若租赁物的损坏系由于承租人未能妥善保管、未依照双方约定正确使用租赁物等原因所致,则承租人需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反之,若承租人严格遵守了双方约定并正确使用租赁物,或者租赁物的损坏属于自然损耗范畴,则承租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通常情况下,维修责任将由出租人全权负责。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