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民法典》的相关法规框架下,对于借款合同来说,债务人承诺的还款日期一旦到达,则自此往后的三年都属于法定的诉讼时效范畴内。
具体而言,若是借贷双方明确商定了还款的具体日期,那么从该约定日期的次日开始算起,往后延续三年的时间便构成了诉讼时效的有效期;
若借贷双方并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话,那么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民事法律责任主张还款,而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将从债务人最后一次履行还款义务的宽限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