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欠款未能及时偿还所引发的纷争中,作为原告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关于其与被告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支持,诸如正式的借据、借款协议等书面文件,以及诸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之类的其他有效凭证。
若被告方无法提供任何有关已实际偿还款项的确凿证据,那么原告在决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时,需精心准备详实的起诉书及相关的证据表格,并将其提交至具有相应司法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