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在工作场地内遭受同事误伤时,若该同事确有故意或者明显的重大过失行为,应当由该同事全权负责履行人身伤害赔偿义务;
然而,若此情况符合可被认定为工伤的范畴,且雇主已按照规定缴纳了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用,则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
反之,若雇主未能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则需由雇主自行承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此外,还有其他可能的情况需要考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