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经营并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建筑遭遇拆迁时,拆迁相关部门理应对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进行补偿,涉及到的补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以及相应的安置补助费等多个方面。
根据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对于土地的管理和利用,应由国家发起并组织实施土地调查制度,而县级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则需协同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