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所述的特殊情形下所支付的薪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是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所规定的范畴内,针对员工因为生病、工伤、生产假期、节育假期、婚姻和丧葬假期、事假、探亲假期、定期休息日、暂时停止工作进行学习以及执行国家或社会公职等各种不同因素而向其支付的工资。
这部分工资通常以计时工资的形式或者按照计时工资的一定比例来支付。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