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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员工怎么拟合同

请员工怎么拟合同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5-10 18:40:22 已帮助26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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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员工怎么拟合同
为了确保合法合规地雇用劳动者,在起草劳动合同之际,务必包含以下重要元素:
首先,是劳动者个体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姓名、现居住地址以及能够证实身份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详细编号;
其次,需要明确用人单位的企业信息,如公司全称、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具体信息;
接下来,应明确劳动合同的有效期,这可能涉及到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特定任务为期限等多种形式;
然后,要对工作职责和工作场所进行详细规定;
紧接着,需明确工作时间和休息日的安排,例如是否实行标准的每周40小时工作制,以及每周是否有1天或2天的休息日等等;
再者,需要明确薪资待遇,包括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支付对象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细节;
此外,还需涵盖社会保险的相关事宜,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
最后,还需关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以及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的问题。
除了上述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根据实际需求,协商并约定竞业限制、保密义务、服务期以及试用期等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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