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下班后驾驶摩托车发生意外而受伤,则不被视为工伤范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仅当职工遭受了并非自身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特定类型的事故所导致的伤害时,方能获得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具体而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的第四项和第五项明确指出,职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伤害甚至是失踪的情况;
以及在上班与下班之间的路程中,遭受非由本身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的伤害,均应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