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改房的补偿方案通常包括房屋补偿费用(亦即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用以及奖励性补偿费用等多个方面。
房改房在业内被称之为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对于那些享有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所进行的补偿。
这种形式的住房补偿是国家为了弥补广大职工工资中未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部分而实施的,其价格则是由政府依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及构建具备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供应体系这两大原则来确定,并以标准价或者成本价的方式进行销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