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事故致人死亡之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平均水平,按照20年进行累计赔偿计算。
对于60周岁及以上的受害者而言,其年龄每递增1岁,相应的赔偿年限即应相应减少1年;
而对于75周岁及以上的受害者,则仅需按照5年进行累计赔偿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