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逃税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如果涉案的纳税人采用欺骗或隐瞒等非法手段,对其实际财务状况及纳税情况作出虚假的申报和记录,以此来逃避缴纳相应的税款,且总额度达到了相当规模,同时占据了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严厉惩罚;
其次,若行为人采取了同样的方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是不进行任何申报,从而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巨大,且占据了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则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即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