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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法律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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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7 · 1735人看过
导读: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包括综合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特殊类别所得。综合所得应缴纳税款为每月总收入减去5000元起征点、附加扣除和其他法定扣除后的余额乘以适用税率;财产转让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特殊类别所得如利息、股息等,每次收入额乘以20%。其他所得按相关法规计算。
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法律如何确定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法律如何确定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之具体标准及税率设定为:

对于普通综合所得,其应缴纳之所得税款等于每月总收入减去固定金额5000元(即起征点)后,再减去特定附加扣除费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其他扣除费用;

而对于财产转让所得方面,其应缴纳之所得税款则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的适用税率,计算公式为:

(总收入总额减去财产原始价值再减去合理税费)乘以20%;

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特殊类别,其应缴纳之所得税款同样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但具体计算方式为:

每次收入额乘以20%;

最后,对于其他类型的所得,其应缴纳之所得税款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人所得税零申报表如何填步骤

个人所得税零申报,找到当地的税务局官方网站,在网站中下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根据相关内容填写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填写完毕之后点击保存,点击扣缴个人所得税模块,上传已填好的纳税申报表,找到“提交”,点击提交即可。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法律如何确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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