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注意到的便是青苗及土地上附属设施的费用。
此外,还存在安置费用。
此项费用应立即支付给从土地中获益最直接的土地承包者,以补偿他们所失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某种情况下,若土地被征用后,村集体随后提供等面积的土地供该村土地承包者继续耕种,那么该部分的补偿费用可完全交由村基层组织处理和支配。
在此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者可选择保留这部分补偿款,或者继续要求其他安置方案或者重新划定的农耕用地。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土地补偿费用。
这部分款项属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失去的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因此,它理应支付给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该组织中的所有成员共享对土地补偿款的支配权。
有利于人民生活条件改善以及生态环境维护的发展模式,总会得到国家的无偿支持与认同。
因此,当国家决定在某片荒僻之地进行风能或水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时,土地使用方依然享有合法权益。
在那些人烟稀少的西部境地或海洋上,风电发电厂往往更为常见。
然而,如若在有人居住的地区进行同样性质的能源供应,国家有权强制占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