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补偿标准专题 > 国家征用土地给予什么补偿

国家征用土地给予什么补偿

国家征用土地给予什么补偿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5-05 15:00:04 已帮助184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国家征用土地给予什么补偿
1.首先需要明确的主要方面之一是,相关补偿费用包括了青苗费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费用;
相应地,这些费用旨在针对为土地投入资金及时间的人士提供补偿,实质上也是为了弥补他们可能因土地变化而遭受的投资损失。
然而,如若实施补偿对象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拥有者,那么补偿便应当直接授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拥有者;
而若是产权已被流转出去,那么补偿自然也就落在了新的受让人手中。
2.其次,我们需要关注到的环节是安置费。
就实际情况来看,这部分费用理应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拥有者,以此作为他们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方式。
倘若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持有人的土地被强制哄抬之后,村集体再拿出同等数量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持有人再次续约,那么这部分费用实际上是可以交由村集体来处理。
反之,若土地承包经营权持有人的土地被强制哄抬后,村集体选择为他们安排其他工作岗位来作为安置,那么这部分费用便应当交付给负责安置该村民的单位。
当然,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持有人也有权利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村集体的安置方案,或者是要求另行安排承包地,同时坚决索取上述补偿费。
3.最后,应得关注的重要方面就是土地补偿费。
从本质上来讲,此项费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由于失去土地所有权所引发的补偿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所有成员均享有对土地补偿费享有的合法权益。
同样,需要我们清醒认识的是,任何为人民福祉和可持续发展有益,为保护生态环境显著见效的活动,只要得到国家政策的有效支持和承认,荒地荒山的开发利用均可以合法存在。
在此背景下,开垦人员在合理利用和管理好开垦土地的前提下,也同样有权依法享有使用该土地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