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所提出的疑问,以下是我对其做出的详细回答:
首先,如果您选择透支信用卡,除了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之外,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欠款,还将遭受高昂的逾期滞纳费用以及极大地破坏个人信用纪录。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存在故意透支行为且达到涉案标准,该行为将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欺诈犯罪行为。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持卡人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目的,且超过了约定的额度或期数而进行透支交易,同时经过发卡银行两次以上的催缴通知之后,仍然超出三个月未履行还款义务,那么这便可被视为恶意透支行为,进一步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即信用卡欺诈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