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所产生的损失;
因搬迁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失所引发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这部分的计算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基本上综合考虑了实际经营损失与预期经营损失两个方面。
3、拆迁补偿费用,具体包括搬迁前期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如调研费用、评估费用等;
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
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费用;
解聘员工补偿费等多项费用。
4、第四项为基于拆迁政策而产生的奖励费用,其中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多种形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