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诉讼时效的问题来说,通常是无法予以追加上升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公民和法人的诉讼时效期限制定为三年,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通常是从权利人实际知晓或应该知晓自己的民事权利遭受损害以及义务人开始计算的。
然而,如果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应按照该规定执行。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从权利人得知自身权利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对其进行保护;
若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依法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