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专利侵权行为时必须遵循两大原则:
1.等同原则,其设立主要是为了防止被控侵权者通过规避法律手段来逃脱侵权责任,并公正合理地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2.多余指定原则,这是指当专利权人在独立请求权益中包含了并非必要的技术特性时,为避免审判结果对专利权人产生不公现象,在作出专利侵权判决时,应对这些非必要的技术特征进行适当剔除,不再将其作为评判标准加以考虑。《专利法》第五十三条: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
(一)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二)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
(三)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或者分案的申请不符合本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