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领域中,公约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时间。
其次,诉讼时效期自知晓或应当知晓权益受侵害之际算起。
此外,若提起诉讼,当事一方请求或承诺负担义务,则诉讼时效期将从中止时开始重新计时期限。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自权益受侵害当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诉讼保护,但若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之申请进行裁量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