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情况下,经法庭裁定后,特定的犯罪分子可以获得缓刑判决;
而在满足一般缓刑适用前提的情况下,罪犯需满足如下条件:
首先,需要接受拘役或最高为三年的有期徒刑惩罚;
其次,实际上,法院应当依据犯罪分子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程度决定是否执行缓刑,同时罪犯不得有累犯行为或身为犯罪团伙的首脑人物;
最后,若犯罪分子为非累犯且犯罪主体为不满18、正值孕期或75岁以上高龄者,则无论其它条件如何,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缓刑申请。
此举不仅充分彰显了我国法律对人性关怀与提倡人权尊重的理念,更显示出我们尊老爱幼、关爱弱势群体的人道主义精神。《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