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检测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侦查人员在展开对此类场所的深入察看过程中,理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同时务必持有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所颁发的相关证明文书以作为开展行动的合法依据;
其次,侦查过程应当依法进行,以确保不偏离正确轨道;
最后,侦查人员需将整个现场勘查的详细状况制作成笔录形式,且参与勘查工作的各类人员以及监护人等均需在该份笔录上署名或盖印以示确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一百三十条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