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者,将被判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若犯罪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则将面临三至十年的刑期惩罚。
然而,若行为人为冒充公安民警而招摇撞骗,其刑期将比照上述规定加重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详细规定了【诈骗罪】:
诈骗公共财物达一定金额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及缴纳罚款;
若涉案金额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处以三至十年的刑期以及缴纳罚款;
若是诈骗案件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极其恶劣的情节,甚至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且需接受罚款或没收全部财产的处罚。
然而,本法律另设有其他相关条款的,则应参照适用。
3.同时,我们还有必要研究提及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原则】:
当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之前犯下数项罪行时,除了明确判处死刑及无期徒刑之外,应依据数项犯罪行为之和的刑期,在管制两年半、拘役最多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未满三十五年的情况下,最多判处二十年的刑期;
而在总和刑期达到或超过三十五年的情况下,最多只能判处二十五年的刑期。
4.犯罪行为中既有有期徒刑也有拘役的,应先执行有期徒刑部分;
如果犯罪行为中有有期徒刑和管制,或是拘役和管制的情况,那么在有期徒刑或拘役执行完毕之后,仍然需要继续执行管制。
5.犯罪行为中所涉及的附加刑,也仍然需要执行。
例如,如果多个犯罪行为中都包含罚金这一种附加刑,那么这些罚金必须合并执行;
反之,如果多个犯罪行为涉及多种附加刑,比如罚金与没收财产等,那就需要按照不同类别分别执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