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地区,若女方并未参加生育保险计划,则可以利用男方的生育保险作为替代,依照相关法规和政策,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标准的50%为上限,享受到同等金额的生育补助金报销服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是购买了生育保险的企业,他们的员工都有资格享受生育保险提供的福利待遇;
如果该员工的配偶没有工作也未能参与到任何社会保险计划中,那么其可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个人生育所需的医疗费用报销权益。《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