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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成都市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4-28 12:30:03 已帮助27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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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与标准如下:
第一,被拆除建筑物的补偿费用或重置成本,此项费用主要用以弥补被依法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通常会依据待拆迁房屋的结构构成以及房屋折旧程度来确定补偿档次,并依照每平方米的单价予以计算支付。
第二,搬迁周转安置补偿款,这部分补偿款项旨在解决因拆迁所引发的居住条件受限等现实问题。
第三,奖励性补偿款,其主要用途在于激励那些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房屋所有者。
拆迁补偿方面,可基于土地性质不同地划分为两种类型,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此外,房屋补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实践现状制定的。
对于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项目,则依据房屋所有权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作为基础,计算得出具体的补偿金额;
若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则依凭宅基地使用证书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管理部门房屋测绘资料等相关依据,最终计算出详细的拆迁补偿数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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