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从业者在当月月末辞职离任,其薪资应依据其实时在职日期数量进行核算。
值得关注的是,关于押扣员工半数薪资的做法实属违规行为。
对此类情况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勒令相关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返还被押扣的酬金至劳动者个人手中,同时对用人企业进行相应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为以每名劳动者500元以上至2000元以内的额度进行罚款。
若因此类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该用人单位均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