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伤残的级别评定,现行标准主要有两种,分别是道路交通事故标准以及工伤标准。
其中,按照道交标准,若患者出现肋骨骨折现象,将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其次,关于治疗期间的医护费用,应依据患者所在地的相关法规予以确定并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
再次,受伤者的停工留薪时间通常不会超过12个月,在这段期间内,受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仍保持不变,由用人单位每月按时发放。
此外,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
若为十级伤残,其金额相当于七个月的个人工资,而这里所说的“个人工资”即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若经过工伤职工本身的申请,且被判定为十级伤残,那么该职工便具备了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将会向伤者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也会支付因失业导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金额,应由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制定。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当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如决定离职,在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他们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工伤职工愿意解除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他们就有可能在享受到工伤待遇的同时,还能得到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反之则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
因此,对于那些主动解除与其所在单位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来说,他们是否能从之前的工作中获得经济补偿,关键在于他们是否有理由证明他们所在的用人单位存在着过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