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符合缓刑实施的标准的话,通常可以执行缓刑。
缓刑的施行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点:首先,罪犯必须被依法判处在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的较轻刑罚范围内;
其次,满足以下任何一项要素,都可能导致最终缓期执行的判决:第一,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第二,罪犯体现出明显的忏悔之情或者有所改悔之意;
第三,判断其之后再次犯罪的风险较低;
最后,审判方需要评估判处缓刑是否会为其所在的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同时,对于那些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处于孕期的女性或者年龄已经超过七十五岁的人来说,如果符合以上所有的前提条件,那么他们也应被判定为可进行缓刑执行的罪犯。《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