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补领户籍簿,在户籍簿成功补领之后,接下来务必进行结婚证的遗失或损毁的补充登记手续。
在此过程中,需要您随身携带已成功补领的户籍簿以及新的结婚证,以便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若协定中的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则可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相关机构或是任何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所设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