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夫妻婚姻存续了多么长久,均有权对属于夫妻共有之财产进行划分。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婚后财产分割完全不受任何影响或限制,主要的影响决定因素在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的制约。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来看,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需要通过平等协议妥善解决。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人民法院有权力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保护子女权益、尊重女性地位以及侧重于无过失方利益为出发点进行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