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参与合同签订的各方有权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进行合同变更或解除。
如若协商无果,则可依照事先约定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介入处理。
倘若涉及外资投资的合同关系,涉案方还可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中国境内的仲裁机构或者其他国际知名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服务。
同时,相关当事人也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加以解决。《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