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并不必然具备有效期限,其效力取决于缔约方之间是否约定生效日期。
若双方确实就此达成共识,那么该合同便具有实效期;
反观,若未作明确规定,则合同不存在过期问题。
当合同并未明确界定其有效期限时,一般情况下,合同结束之期便是合同所承载的所有应承担之责任和义务彻底完成之时,换言之,在这些事项履行完毕前,该份合同均保持充分的法律效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