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采用极端恶劣且残忍的行为,将面临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处。
若行为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则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另外,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者而言,也可能获得宽大处理,即免于刑事制裁。
具体规定如下:对于施予他人故意伤害之力的人,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的惩罚;
导致受害者重伤的,应处以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而对于蓄意杀害他人以及以极其残暴手法令被害者遭受重度伤害致使其严重残疾的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刑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