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依据如下标准进行结算:
首先,在正常工作日内,因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而需支付的工资条件为不得低于其原来工资标准的150%;
其次,如在休息日期间因业务需要仍需进行工作,但无法给予补休时所应支付的工资条件则要求不低于原工资标准的200%;
再者,若在法定节假日依旧被要求工作,则所应付给员工的工资应不少于其原本工资标准的300%.《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