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认证、劳动能力评估或工伤补偿等事项,工伤职工均有权自行进行申请。
具体而言,如果单位未能按照规定实际进行工伤认证的环节,那么受伤工人便可在事故造成伤害之日起,或在被确诊患有职业病之日起至满一年的时间段内,自行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区域的社保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经过适当医疗处理之后仍留下伤残症状、对正常劳动力功能产生影响的情况,受伤工人工人则有资格向所在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而在完成这两个步骤之后,工伤员工只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已有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等相关文件材料,就能够向工伤保险基金及其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权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