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明确规定,履行违约责任的一方通常并无解除合约的权利。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如果违约方坚持履行原定合同义务,其将会面临更加严重的经济损害,在此种情况下,若守约方拒绝行使法定解除权时,则法院有必要依据违约方所提出的确切请求,依法进行裁决解除该份合同。
同时,对于坚守合同承诺的守约方而言,他们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向违约方索取相应的经济赔偿,以弥补因对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