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已达二十年之久未曾取得过正式的结婚证书的话,便有必要对此进行补办。
在我国,若需补领结婚证书,须凭您个人所持有的户口簿以及身份证件,并向当初负责进行婚姻登记处理事务的那家机构或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该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当事双方的婚姻登记档案资料展开审慎调查核实,若发现事实确凿无疑,应为这对夫妻补发相应的结婚证书与离婚证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