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租赁关系必须受到一定时限的约束。
租赁合同旨在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关于租赁物品使用权与收益权的分配以及应承担之租金义务的商定,其有效期通常不超过二十年。
在篇幅超越二十年的情况下,其中超出的期限将被视为无效部分。
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各方均有权决定是否继续签订新的租赁协议;
然而,新签署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有效期限应自签约次日起不超出二十年方可生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