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设立的期限之内,当事人是享有辞职权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制定,必须建立在用人单位同劳工之间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正式开始工作前三十天,劳动者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依法行使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然而,如果劳动者处于试用期阶段,则只需要提前三天提前通过书面方式告知用人单位即可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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